6月1日傍晚,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
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这条“当天发文,立即执行”的严格规定,让全国上万名光伏经销商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有人向索比光伏网抱怨称,他们积压了价值数百万元的库存,现金流出现严重问题,且正面临未并网项目业主的索赔要求——如果没有国家补贴,仅靠地方补贴和煤电脱硫脱硝电价,投资回报率将低于4%,还不如存余额宝来得实惠。
新政发布后不久,由组件龙头发起、逆变器领域跟进,生产企业给经销商们提出了“去库存、降成本、争扶贫”等发展建议。但对于如何去库存,没有人给出具体的方案。
为了减轻自身压力,部分开发企业向用户提出:已建成户用项目先并网,等待进入2019年指标目录。如果国家从2019年开始发补贴,那么2018年6月至12月底的补贴损失,他们来补偿!
听上去慷慨激昂,大义凌然,但如果计算一下就会发现,这不过是经销商去库存的一种手段,实际让利幅度并不大,反而会破坏市场秩序,给用户带来更多风险——如果下半年安装量过多,2019年补贴指标可能更难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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