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5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豫发改价管〔2017〕707号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调了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28分/千瓦时(含税,下同),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机组同标准提高,详见附件1、2。电力公司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调整后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政策全文:
其他省份是否也同步上调了,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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