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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解读“双12”巴黎协议(附中文协议)

字号+ 作者:李建广 来源:碳市场网 2015-12-18 01:08 我要评论( )

2015 年 12 月 12 日,在法国巴黎第 21 次气候大会上通过一份长达 12 页包括 29 个条款的巴黎协议。以下是对协议内容的部分解读。 法律效力 巴黎协议体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下的工作承诺,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本身不附带强制任何国家排放的

20151212日,在法国巴黎第21次气候大会上通过一份长达12页包括29个条款的巴黎协议。以下是对协议内容的部分解读。
法律效力

 

巴黎协议体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下的工作承诺,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本身不附带强制任何国家排放的限制和强制机制。但是,该条约为各方提供了谈判框架,在此框架内可以设定一个强制各方减排的条约, 目前为止,有法律效力的强制减排文件一是京都议定书,第二可能就是在未来(2016年4月22日-2017年4月21日前暑期)被全球各国签署的此次巴黎协议。

 

减排雄心

 

巴黎协议的目标是将温度上升严格控制在2℃以内,协议中清晰的表明是“well below” 而不是之前提到“below”, 并且追逐1.5℃的目标。根据之前各国提交的国家自贡文件,到2030年,全球预计排放550亿吨温室气体,温度仍将升高到2.7℃,不能满足2℃的目标,如果要达到2℃以内的目标,全球在2030年排放水平应为400亿吨温室气体。全球任务已经提出,接下来就是看各国如何分配这150亿吨的减排任务。中国在2013年全球排放量占比约为29%,如果按此比例, 未来15年中国在60-65%的基础上需要大幅提高减排任务。但是,这仅仅是2℃的目标,如果将目标提高至1.5℃,虽然IPCC将在2018年给出一个特别报告来说明,但是减排任务之大将空前。

 

减缓

 

仍然秉承着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 但是微妙之处在于,各国之间的重新划分,由原来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个层次的划分,改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以及小岛屿三个层次的划分。发达国家依然是绝对减排,发展中国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提高减排目标,逐步实现绝对减排或者限排目标,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编制和通报反映它们特殊情况的关于温室气体低排放发展的战略、计划和行动。但是与京都议定书相比,并没有明确提出各国减排任务,只是要求提交国家资助贡献文件,并按照国家自主贡献文件的设定来减排。虽然国家自主贡献文件要求按照清晰、透明和可理解方式并依照大会现有的方法学和指南编制,并且每五年通报一次,但是各国如何分配减排任务达到巴黎协议中的减排目标仍然不清晰。

 

适应

 

指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建立气候变化适应能力,使其免于遭受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资金

 

目标仍然是每年1000亿美金,但是时间由原来2020年之前,改为2025年

 

技术开发与转让

 

技术开发不是此次大会关注的重点,技术转让仍然无新意,只是强调增强落实,技术框架将在2016年5月详细拟定,并期望在2019年通过。

 

行动和资助的透明性

 

这可能为以后的国家自主贡献文件中的数据的监测、报告和核查(MRV)以及避免利用双边或者多边减排量交易的完成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重复计算提供支撑。

 

2020年前的减排

 

决心在2020年之前时期确保尽可能作出最大的减缓努力。这句话没有办法做过多解释。CER价格和各国的行动也许是对这句话最好的诠释。

 

协议的生效

 

巴黎协议的生效有出现了京都议定书类似的情况,2个55。应在不少于55个《公约》缔约方,共占全球温室气体总排放量的至少约55%的《公约》缔约方交存其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书之日后第三十天起生效。 但是现在的情况跟1997年和2005年都不相同。2000年前美国全球温室气体占比大于23%,其不参加京都议定书使得55%的条件很难满足,但是现在(2013年)美国排放占比仅为15%, 而中国排放占比约30%,因此巴黎协议是否生效,中国权重非常大,如果中国签字,巴黎协议会很快生效,不管美国是否签字。但是,巴黎协议跟京都议定书不同,减排对象、任务不同,利益诉求也不同,各方的决定也一定不同。 而且,巴黎协议在生效后三年内, 任何缔约方可以退出。因此,巴黎协议何时生效,效果如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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